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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工程劳务合作招标公告

时间:2022-11-02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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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概况:

路线起于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起点桩号为K0+000;途径龙安镇、阔达乡、水晶镇、终点止于平武县与松潘县交界处的木瓜墩村,终点桩号为K46+868.867,路线全长47.014km(含长链145.53m)。本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为:全线按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降低个别指标(共9处段落),路基宽度8.5米;降低个别指标路段路基宽度7.5米。其主要工程量:中桥1座,桥梁总长56m;路基挖方:635965.75m³,路基填方:283150m³,路基防护C25砼15822.1m³,C20片石砼160735.2m3,M10浆砌片石35068.3m³,涵洞:1051m,路面242365.16㎡,护栏:25094 m,标志标牌:480个,标线:15480.9㎡,工程造价预估为2.194亿元,建设合同工期为19个月。

1.2 招标范围与分段划分及工期:

本次招标范围为: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工程劳务合作。本次招标共计2个分段,各分段的分段名称、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见本公告附表一《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劳务合作分段划分、工程规模、工期统计表》。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注:本项目清单工程量依据该项目发包人招标文件进行编制,工程量为预估量,实际施工工程量按现场监理、业主代表收方计量为准。

1.3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

1.4 安全目标: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1.5 环保目标:符合相关部门管理目标及要求。

1.6 缺陷责任期:从通过业主验收起算,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须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

2.1.1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协作方库》内单位。

2.1.2 投标人资质等级、业绩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劳务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表二。

2.1.3 财务要求: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经济方面的亏损或违约行为。

2.1.4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各分段人员数量详见本公告附表三。

2.1.5 机械设备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四

2.1.6 信誉要求

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2.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3 投标人允许参投分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

本工程共设置2个分段,每个投标人投标分段个数不超过2个,最多中标1个分段。参加多个分段的投标人需对每个分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不低于相应段落中标价 1 %的履约保证金或金融机构履约保函。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投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人民币 /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无论投标人投几个分段,投标人只需缴纳一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银行转账时须注明“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工程劳务合作  分段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确保银行汇票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汇票的投标文件无效。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投标资料、中标后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不完善合同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没收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鉴于当前国内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相应国家防疫号召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接触,本次招标采取线上发售标书,线下于成都市开标。投标单位应根据地方防疫规定选择合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①标书获取方式:请有意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将以下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单个压缩包打包的形式,并命名“投标单位名称—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工程劳务合作项目”,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Ⅰ.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载明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号等信息)(扫描件);

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Ⅲ.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

Ⅳ.购买标书费的转账证明(扫描件)。

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鲜章。

指定报名邮箱:1468068367@qq.com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780541089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502892727       

招标单位核实投标方提供的资料无误后,将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回复至投标单位发送上述证明资料的邮箱。(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鲜章)

6.2 发售单位信息: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安与绿化工程分公司经办招标文件发售事宜。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四街易上OCG大厦11楼交绿分公司。

6.3 发售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发售。

6.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每个分段分别单独购买。

注:标书购买不接受现金,请购买单位将购买费转账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南郊支行  

账    号:5105 0187 5136 0000 0229

转账时请备注“S301段公路改建工程劳务合作  分段资料购买费”。

需招标文件购买费收据的投标人,可持银行回执单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四街158号易上OCG国际中心B座11楼财务处开具。

6.5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8.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15日10:30时,投标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交投大厦8楼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826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书面提出。

9.2 投诉处理: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7]29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 监督电话:028-8743240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四街158号易上OCG国际中心B座11楼

联 系 人:王女士(电话:18502892727)

              陈先生(电话:13688266666)

 

                                招 标 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11月2日  

S301平武县龙安镇(跃进桥)至水晶镇(平武松潘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工程劳务合作项目(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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